数统学院关于2015级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5-09文章来源:数统学院 浏览次数:

根据教务处“关于2019 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通知”校教字〔201889 号要求,我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即将开始,为了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答辩资格

1、学生在校图书馆通过学术不端检测,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,方可以进行“二级评阅”环节。“二级评阅”即先由指导教师评阅,再由审阅教师评阅。

2、指导教师或审阅教师评阅成绩存在70 分以下者,不取得答辩资格。

二、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

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遴选,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,具体工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
三、答辩的时间、地点安排

我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时间为2019514日下午100。答辩地点为勤学楼34楼。具体分组安排将在513日进行公布。

四、答辩前资料

1、答辩前学生根据毕业论文(设计)书写印制规范自行打印并装订毕业论文(设计)3份;

2、打印《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鉴定表》2份,填写好表格成绩构成以上部分;

3、打印《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记录表》1份,填写好表格答辩提问以上部分;

4、以上资料于当天答辩前学生自备资料袋装好交给各组答辩组秘书。

五、答辩

1、参照《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基本程序》进行答辩,并参照《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评分参考标准》给予学生答辩成绩的评定。

2、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机会,未参加首次答辩和首次答辩后综合成绩未达到“中等”及以上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。第二次答辩时间为首次答辩结束后的一周内。

3、答辩结束后一周内,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,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修改,填写《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修改确认表》,与修改后的毕业论文(设计)最终稿一并交所在学院验收、存档。

六、成绩评定

学生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(40%)、审阅教师的“二级评阅”成绩(20%)和答辩成绩(40%)组成,并由百分制换算成五级制进行最终评定,其中:90≤优秀≤100 分;80≤良好<90 分;70≤中等<80 分;60≤及格<70分;不及格<60 分。具体见《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与评分手册》。

七、答辩后提交的资料

1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纸质文本。学生根据毕业论文(设计)书写印制规范自行打印并装订毕业论文(设计)的纸质文档1份;

2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电子文本。2019届毕业生按“数统学院_班级_学号_姓名”将个人毕业论文(设计)电子文档(word版和pdf版都要提交)打包命名;

3、提交《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修改确认表》;

4、以上资料以班级为单位将于2019522日前提交至数统学院实践办223罗聪老师处。论文电子文档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拷贝至数统学院实践办223罗聪老师处。

附件1: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

附件2: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基本程序

附件3: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记录表

附件4: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鉴定表

附件5: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修改确认表

数统学院

2019年5月9日